云南镇雄一村民称电杆影响建新房,供电局:迁移费用需自担
发布时间:2026-04-18 08:53:27 作者:玩站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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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云南镇雄县大湾镇一村民反映计划新修房屋,但自家宅基地里有电杆,要求电网公司迁移一事,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镇雄供电局近日回应表示,该电杆对地距米,与用户房屋水平距.5米,符合相关标准,判定无安全隐患。
因建设需要,必须对已建成的供电设施进行迁移、改造或者采取防护措施时,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与该供电设施管理单位协商,所需工程费用自行承担。
“这根电线杆不移走,建房的时候把土挖掉,一旦出了问题,谁来负责?”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大湾镇玉田村民委员会一村民在网络问政平台留言称,家里计划建造新房,但宅基地里有一电杆,遂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迁移。
对此,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镇雄供电局答复称,村民反映的“电杆”kV玉田线T九房支线九房公V #3-2杆。该电杆对地距米,与用户房屋水平距.5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DL,T5220—2005中.0.2条“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距离,对地距kV-10kV居民区不应小𱆑.5米,1kV以下非居民区不应小𱆑米”和.0.4条“导线水平距kV以下:裸导m,绝缘导.2m,1kV-10kV:裸导.5m,绝缘导.75m”等的规定,判定无安全隐患。
因该户计划新修房屋,希望供电部门将杆线迁移。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八条: 因建设需要,必须对已建成的供电设施进行迁移、改造或者采取防护措施时,建设单位(自行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应当事先与该供电设施管理单位(属地供电所)协商,所需工程费用自行承担。
该供电局还表示,在今日,该局工作人员已就相关规定向村民解释解答,并将杆线迁移的相关程序详细告知,对方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杆线迁移的相关手续,供电局将积极做好服务工作。